

近日,东莞交警针对一起
因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醉骑等
多项违法行为引发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
开展“追踪溯源”,最终查处到
一电动自行车维修网点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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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8日0时53分许,袁某在东城街道振兴路山顶脆鱼庄222号店对出路段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乘崔某、郭某共三人(三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沿着振兴路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时,车辆失控向右侧倒地过程中,右侧车身与非机动车道反光柱发生剐蹭后连人带车摔倒,摔倒后滑行过程中再与另一个反光柱发生碰撞,导致袁某、乘客崔某、郭某共三人受伤及车辆、反光柱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崔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26年4月2日死亡。
经鉴定,袁某驾驶电动车时速为38km/h,体内酒精含量为9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驾驶人袁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在没有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查,当事人万某为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更换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蓄电池,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一并纳入事故定责。
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判定袁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万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崔某、郭某不负事故责任。
⚠️东莞交警提醒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
不仅会增加车辆失控风险
还会催生出“飙车炸街”等交通隐患
对非法改装行为
交警部门不仅严查路面违法
更将从事故现场向销售门店、
维修网点开展“追踪溯源”
对违规改装行为依法追责
绝不让非法改装成为事故隐患的源头

请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维修店主
切勿心存侥幸
守法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来源|东莞交警